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消防三等特考 應考科目


三等特考 應考科目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一、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
警察專業英文

◎二、國文(作文、公文與
測驗)
◎三、消防警察情境實務
(包括消防法規、

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

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四、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

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

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緊急救護辦法、

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五、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六、消防安全設備

七、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

緊急救護)
專業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除三等考試警察
(消防警察、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四等考試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情境
實務概要申論式試題占百分之六十、測驗式試題占百分之四十外,其餘混合式試
題科目,申論式試題與測驗式試題各占百分之五十;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
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98年、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消防類科錄取人員配賦表

98年、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消防類科錄取人員配賦表
一、 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7條及內政部辦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作業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是類考試錄取人員由內政部先行分發本署,嗣由本署依其在校成績作業分至各消防機關,先予敘明。
二、 歷年分發作業,均係以在校成績名次先後,依序辦理選填志願分發;考量各教授班評分標準不一,其成績排序,係以人數最少之教授班為基準,按人數差額平均值,穿插辦理,以同時開始,同時結束為原則。
三、 檢附「警察特考錄取人員配賦分發表」1份。
 
警察特考錄取人員配賦分發表
機關名稱 99年警察特考 98年警察特考一般生
分隊長同序列職務 隊員職務 隊員職務
警大75期 警專26期 警專27期 合計
內政部消防署 6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7 1 32 33 82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2   0 0 17
臺北縣政府消防局 3 1 15 16 132
基隆市消防局 0   0 0 17
新竹市消防局 1   5 5 13
臺中市消防局 0   11 11 0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0   0 0 2
臺南市消防局 0   0 0 6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1 1 25 26 26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0   7 7 21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1   2 2 21
臺中縣消防局 1   10 10 0
彰化縣消防局 0   1 1 15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0   0 0 3
雲林縣消防局 0   0 0 8
嘉義縣消防局 0   1 1 5
臺南縣消防局 0   0 0 0
高雄縣政府消防局 0   1 1 3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0   0 0 15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0   2 2 2
花蓮縣消防局 3   1 1 12
臺東縣消防局 2   13 13 81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0   0 0 0
金門縣消防局 0   0 0 0
連江縣消防局 0   0 0 0
內政部消防署臺中港務消防隊 1        
總計 28 3 126 129 481
 
備註:
一、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將於99年10月29日報到;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預計於100年1月21日報到,請控留備缺,俾利分發作業。如因故未能全數備缺接受分發者,請依99年4月28日「研商消防人力成長暨99-100年隊員分發配賦及定期請調作業原則會議」結論及本部99年6月11日內授消字第0990823074號函示辦理。
二、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係以99年9月底於警專接受教育訓練之一般生人數配賦分發,屆時如有中途退訓、訓練不合格或經各消防機關,自行協調其他縣市消防機關同意移列分發者,再按實際狀況調整,屆時未足額分發缺額,全數移併100年10月警察特考分發員額數優先分發。
三、臺北縣及臺中、臺南、高雄等三縣、市將於99年12月25日升格改制,98年警察特考一般生配賦員額及100年度未足額分發缺額,將以縣、市合併計算方式配賦分發改制後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消防局。

各地勤務中心台台呼

單位 救災 救護
消防署 鳳凰兩號  
基隆市 自強  
台北市 忠勤兩號(無線電內只會喊兩號,無救災救護之分)
台北縣 北海  
桃園縣 漢水  
新竹市 長江 中心
新竹縣 自強 莊敬
苗栗縣 天消 中心
台中縣 中縣01 安康01
台中市 永安001 興安1號
南投縣 民族01 南崗01
彰化縣 中興  
雲林縣 雲林01  
嘉義市 消安 基地台
嘉義縣 義勇 縣消
台南縣 南瀛 救護
台南市 消防台 救護台
高雄縣 高鳳01 翔安
高雄市 利民  
屏東縣 大武01 立安
宜蘭縣 久安  
花蓮縣 廣東  
台東縣 會昌119台  
澎湖縣 消泰01  
金門縣 太武2號 但消防署都稱呼金鳳凰
連江縣 和風  
基隆港 基港  
花蓮港 杭州五號  
台中港 港務01  
高雄港 鎮海